要了解新冠疫情期间阿联酋签证相关豁免和特赦的所有决定和规则,您需要记住三个关键日期。
3月1日-这是过期签证持有者获得延期和需要利用特赦的分界线。
5月18日-这是为期三个月的特赦生效的日子。
8月18日-这是为期三个月的特赦结束的日子。
1、签证在年3月1日之前过期的情况。
如果您的签证在年3月1日之前过期,并且由于冠状病毒限制而无法离开阿联酋,5月18日至8月18日是特赦时间段。这适用于居留签证、旅游签证和访问签证。
在此特赦期间,持有入境许可证的人可以不支付任何罚款离开阿联酋。之后如果想返回阿联酋,您可以申请新的签证。
这项豁免只适用于您要离开阿联酋的情况。如果您希望继续留在阿联酋境内,您需要支付逾期滞留罚款,并通过申请新的阿联酋签证来更正您的签证状态。
2、签证在年3月1日之后过期的情况。
任何入境许可证,无论是旅游签、访问签、落地签、工作签、居留签或GCC国家签证,如果签证持有者在阿联酋境内,签证有效期都已延长至年12月31日。
阿联酋境外的居留签证持有者也同样适用此政策,即使在阿联酋境外停留超过天,也可以返回阿联酋。
3、签证被取消的情况。
无论您的签证是在年3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被注销,取消的居留或电子签证都不包括在特赦计划中。
如果您在旅行限制实施之前未能离开阿联酋,您将被要求更改您的签证状态,并申请新的居留、访问或旅游签证。否则,您将会因签证逾期滞留而被罚款。
逾期滞留罚款计算方法:
1)第一天:迪拉姆;
2)随后的每一天,直至第一个天,每一天25迪拉姆;
3)天后,随后的每一天,直到第一年,每一天50迪拉姆;
4)第一年之后,每一天迪拉姆。
4、可以去哪里申请签证?
对于居留或工作签证,申请人需要去GDRFA(居留和外国人事务总局)。、
在迪拜,可以去AmerCentre,以下是新冠疫情期间营业的AmerCentre分部:
AlManara分部(上午8点至晚上7点)
AlTwar分部(上午8点至晚上7点)
迪拜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(全天候运营)
在其他酋长国,您需要访问位于您所在酋长国的GDRFA(居留和外国人事务总局)办事处。GDRFA办事处已经在阿联酋各地开设。您还可以去GDRFA提供签证和移民局服务的TasheelCentre。
对于旅游签证或访问签证,你可以联系旅行社进行处理。
来源:海湾新闻
编译:王水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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