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豆杉

这树动不得一村民移栽4株红豆杉付出沉重


北京治疗白癜风的医院 http://www.txbyjgh.com/m/

红豆杉,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,是第四纪冰川遗留下来的古老树种,在地球上已有万年的历史。由于在自然条件下红豆杉生长速度缓慢,再生能力差,所以很长时间以来,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形成大规模的红豆杉原料林基地。我国已将其列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,联合国也明令禁止采伐,是名符其实的“植物大熊猫”。

近年来,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花卉盆景和鸟类养殖市场前景较好,红豆杉盆景配画眉鸟、鹦鹉成了个别群众的爱好标配,有些人不惜铤而走险,非法移栽红豆杉已成为侵犯环境资源型犯罪的多发案件。

重庆市涪陵区农民小静,在自家承包的山林中发现4株野生红豆杉,便小心翼翼地将该4株树木移栽至自家院子里。经鉴定:小静采挖的4株红豆杉为南方红豆杉,隶属红豆杉科红豆杉属,为野生树木,属于国家I级保护野生植物。

案发后,小静主动缴纳了生态司法修复金人民币元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小静违反国家规定,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,非法移栽国家重点保护植物4株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。根据其犯罪事实、情节、社会危害程度、悔罪表现等情节,依法判决小静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

根据刑法规定,非法采伐、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加工、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,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,对于非法移栽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,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,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定罪处罚。

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!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,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,切莫为了一己私欲,触犯国家法律。

红豆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,这树“动不得”!

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hujingahj.com/aqwh/13614.html


当前时间: